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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18013个停车位,即将收费!

云上毕节 2023-05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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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7日

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 

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

联合发布

关于执行

《公共停车场出让经营权项目城区停车泊位收费》的通告


拟定于2022年11月21日起

对大方县城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

实行收费管理执行收费管理


收费标准

类别

时段

车型

最高收费标准

路内停车

7:00-22:00

小型车

1 小时之内 4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

小时收费 1 元/次.车.小时

室内外停车场

7:00-22:00

小型车

1 小时之内 2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

小时收费 1 元/次.车.小时

中大型车

1 小时之内 4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

小时收费 2 元/次.车.小时

超大型车

1 小时之内 8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

小时收费 3 元/次.车.小时

22:00-7:00

小型车

1 小时之内 2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

小时收费 2 元/次.车.小时

中大型车

1 小时之内 6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

小时收费 3 元/次.车.小时

超大型车

1 时之内 10 元/次.车.小时;每增加 1 小

时收费 4 元/次.车.小时

注:
1. 停放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的不收费,超过 30 分钟不足 1 小时的按 1 小时收费;
2.停放时间以车辆停放停车场的时间扣除30分钟计算;
3.一天(以入场时间起算 24 小时为 1 天)累计收费:小型车不得超过 10 元/车,中大型车不得超过 18 元/车,大型车不得超过 30 元/车;
4.政府保障性住房停车服务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

大方县城区停车位划分表

通告全文如下

广大市民:


为进一步规范大方县公共停车场出让经营权项目停车泊位收费管理,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,促进城市停车惠民利民措施落地落实,按照《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单位关于印发<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>(试行)的通知》(黔发改收费〔2018〕463 号)、《毕节市发展改革委等 五单位关于印发<毕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>(试行)的通知》(毕发改收费〔2019〕58 号)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《关于印发<大方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方发改收费〔2019〕1 号)文件等相关规定。现将《公共停车场出让经营权项目城区停车泊位收费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拟定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起对城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执行收费管理。
二、自执行收费之日起按《公共停车场出让经营权项目城区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方案(试行)》规定的标准启动计时收费。


特此通告


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 大方县发展和改革局

2022年11月17日


停车位收费详细内容请点击下图查看



来   源: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编   辑:吴   芳 任佳丽编   审:吴春妹监   制:李德品总监制:朱光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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